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办组织开展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
9月25日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由普查办组织,普查办质量监督组牵头实施。从参加检查培训的人员中抽调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组成4个检查小组开展抽查。抽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9月25日至30日,4个小组分别赴新疆、内蒙、西藏和青海测区开展外业抽查工作;第二阶段计划于10月8日至15日开展内业抽查工作。监督抽查工作完成后,普查办质量监督组将形成监督抽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普查办。
为保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普查办质量监督组制定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规定》,明确了抽查内容和技术指标,并于9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组织开展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培训考核,来自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属有关单位承担普查任务的生产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共63人参加了培训考核,为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