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测法发〔2016〕5号
国测法发〔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为做好2016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法办〔2016〕2号),结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年度重点工作,我局制定了《2016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做好2016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法办〔2016〕2号),结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年度重点工作,我局制定了《2016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