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四百六十亿元 芦山地震重建专项规划发布
7月20日,四川省正式对外发布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11个专项规划。规划涵盖城乡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并提出力争在3年内实现灾区生产生活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超过震前水平。
根据规划,在中央财政安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460亿元基础上,四川省将设立100亿元省财政重建基金支持灾区重建。同时,四川将对地震极重灾区、重灾区采取对口帮扶方式,由德阳、绵阳和南充等省内6市对口援建芦山、天全和宝兴等雅安市6个受灾区县,援建期限为3年。